索 引 号: | 6107000048/2025-000104 | 发布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 16:05 |
来 源: |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汉中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有委员21名,2024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汉中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工作要点》《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汉中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政策实施时限延期的报告》《2024年西安汉中协同发展住房公积金拟合作事项报告》《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意见》。
(二)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汉中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室,下设11个县区管理部。从业人员138人,其中,在编80人,非在编5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277家,净增单位120家;新开户职工1.23万人,净增职工-0.02万人;实缴单位4224家,实缴职工18.59万人,缴存额29.9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92%、-0.11%、4.90%。2024年末,缴存总额306.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87%;缴存余额122.73亿元,同比增长6.9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
(二)提取:2024年,缴存职工8.82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2.04亿元,同比增长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3.49%,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183.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2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4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2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9万笔11.50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9.27%、26.47%。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18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97万笔176.43亿元,贷款余额81.9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34%、6.97%、-0.8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6.75%,比上年末减少5.2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1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532笔20337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597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9795万元。
3.商转公贷款:2024年,发放商转公贷款646笔23197万元,商转公贷款余额50660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2.88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16亿元,1年以上定期34.3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6.75%,比上年末减少5.2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35266.82万元,同比增长6.17%。存款利息9165.8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6097.03万元,其他3.9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18290.70万元,同比增长7.84%。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8056.34万元,归集手续费200万元,其他34.3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16976.13万元,同比增长4.44%。增值收益率1.43%,比上年减少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提取管理费用3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976.13万元。
2024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000万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254.58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999.2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2292.2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966.92万元,同比下降5.96%。其中,人员经费1246.85万元,公用经费165.5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54.5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2.45万元,逾期率0.1‰,远远低于国家控制线0.3‰。
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24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999.20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03%,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5%。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76%,国有企业占16.29%,城镇集体企业占0.86%,外商投资企业占0.4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0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8%,灵活就业人员占0.13%,其他占3.18%;中、低收入占98.57%,高收入占1.4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81%,国有企业占10.74%,城镇集体企业占0.70%,外商投资企业占0.7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28%,灵活就业人员占1.05%,其他占3.02%;中、低收入占99.37%,高收入占0.6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5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6.82%,租赁住房占6.3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6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91%,其他占1.7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77%,高收入占1.2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6.6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6.08%,比上年末增加0.0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032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17%,90-144(含)平方米占86.17%,144平方米以上占10.66%。购买新房占56.16%,购买二手房占21.4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7%,其他(“商转公”贷款等)占22.2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8.9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0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1.33%,30岁-40岁(含)占39.09%,40岁-50岁(含)占14.07%,50岁以上占5.5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6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33%;中、低收入占93.77%,高收入占6.23%。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2.23%,比上年减少14.4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4年未进行机构及职能调整,市中心内设6个科室、下设11个县区管理部。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11家,分别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分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汉中审计中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调整情况。根据《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要求,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2023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上限不高于21444元,下限不低于2050元(宁强县、镇巴县、留坝县和佛坪县为1950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当年缴存政策无调整。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一是扩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公积金金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二是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三是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按年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保留至1元。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一是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20%。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84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102万元。二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我市首套、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三是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到期后继续延期两年执行。四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购房地无成套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五是支持购买装配式住宅、星级绿色住宅和我市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缴存职工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住宅和参与汉中市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上调20%。
4.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标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和5年以上分别为2.35%和2.85%,第二套分别为2.775%和3.325%。
5.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情况。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金额上限,由每年15000元提高到30000元。二是加大租房提取频次,职工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保留至1元),每年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规定的租房提取上限。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跨省通办”办理更加便捷。制定《“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跨省通办”联络制度,在全市12个公积金服务大厅设立“跨省通办”服务窗口,主动作为将“跨省通办”业务范围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13项目基础上创新拓展至18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缴存企业、缴存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更加完善。加强“智慧公积金”建设,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服务功能日益提升,各线上服务渠道统一认证、信息互通、业务贯通。截至2024年末,全市公积金业务办理离柜率达94.79%。
3.数据共享范围不断扩大。积极推进与汉中市大数据管理平台对接,实现与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和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共享,通过数据自动校验、自动匹配,扩大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覆盖范围,并对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平台、支付宝城市服务、汉中通等线上业务渠道进行流程优化。截至2024年底,公积金线上各类渠道注册用户达12.2万人。
4.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实现缴存单位零距离、零柜面、零跑腿服务新模式,推动全市公积金缴存单位全面实现网上缴存办理,节约办事时间和成本。建成全省首个乡镇公积金便民服务厅,新建9个公积金便民服务点,有效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开展跨区域合作,开辟更加畅通高效的公积金异地业务办理渠道。深度开发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功能,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高效服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一是全面迁移上“云”,强化数据安全。实施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迁移上“云”,通过科学规划,反复测试,在保证业务不停办,数据不丢失的情况下,于3月底在全省率先实现“数据+网络”全面同步上云,有效降低中心数字化建设投资成本,大幅提升网络支撑能力,切实改善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的运行环境。二是全面缴存网办,提升服务效率。通过技术升级改造,推动9县2区4033个单位公积金汇补缴业务的“不见面”办理,跑出了汉中住房公积金“加速度”,为各缴存单位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三是突破跨行结算,防范资金风险。打通跨行结算的技术壁垒,解决业务办理过程中大额资金调拨难题,实现合作银行间资金支付跨行结算,缴存职工在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时可任意选择自有银行卡进行交易,通过业务驱动财务,保证资金安全。四是深化数据治理,筑牢数据基础。围绕“治好数、用好数、快转型”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数据就是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灵魂,多措并举推进数据治理工作。按照“一类一策”原则梳理问题数据整改措施,特别是针对睡眠账户及基础信息不完善的“顽固”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办法,采用分段式“销户”、跨行业部门协同、技术类处理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指导各县区管理部及业务科室进行数据治理工作,全年共处理问题数据25100条,数据存疑率降至1.72%,疑点下降率达96.35%。五是合理科学规划,提高数字化水平。按照《汉中市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数字化建设,高标准制定项目规划,高质量推进项目实施,计划通过数字化升级,打造汉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平台,推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双提升,力争打造全市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新标杆。
2.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及基础数据贯彻落实情况。截至2024年末,汉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结算平台完成了34.05万笔结算交易,0.87万笔异地转移交易,划转资金超过1.69亿元,所有交易均正常运行,未发生结算错误。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4年,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党组成员讲党课,机关科长讲业务”“县区管理部主任一线办业务”“一线干部职工技能比赛”系列活动,继续在服务窗口积极推行“四零”承诺服务,“绿色通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限时办结”“延时服务”“微笑服务”“上门服务”等各项精准便民服务制度,成功打造了“惠民公积金先锋践初心”优秀党建品牌和巩固了“金牌店小二”服务品牌。创新推出12345工单“123”工作法,被多个主流媒体转载学习,省外中心来电咨询学习。圆满承办2024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选3个具有代表性的观摩点供兄弟地市参观学习,获得参会领导一致好评。承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一行来汉调研指导,部省领导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2024年度市级档案执法检查优秀等次;李劲同志被住房城乡建设部授予“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个人;岳鑫同志被中共汉中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市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标兵”荣誉称号;焦本禄同志被政协汉中市委员会授予市政协党的六届三中全会以来优秀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平建全同志被“学习强国”汉中学习平台评为2024年度优秀个人荣誉称号。